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根据《刑法》第78条,对于无期徒刑罪犯,若在服刑期间表现出积极的改造决心或有立功表现,可在两年后申请减刑。减刑幅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的,刑期可减少至20至22年有期徒刑;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期可减少至15至20年有期徒刑,以表彰和鼓励他们的积极改造和贡献。
无期徒刑如果在不减刑的情况下就是一辈子在监狱里度过,如果减刑的最少服刑期限不得少于十三年。减刑的一般可以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原则上是无限期拘留,但罪犯若表现良好,可申请减刑或假释。法院可能考虑减免部分或全部刑期,但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十三年。死缓犯人在缓期结束后减为无期徒刑时,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二十五年。
"无期徒刑"虽无年限限制,但可通过积极改造获得减刑。服刑态度端正、真诚悔过并有显著改造或卓越贡献的犯人,关押满两年后可申请减刑至二十至二十二年有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减刑幅度可达十五至二十年有期徒刑。
法律上,无期徒刑并非指必须服刑二十年,而是指若罪犯未获减刑,则需终身服刑。 然而,若罪犯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表现悔罪并有立功表现,则可能获得减刑。但最低服刑期限不得低于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