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这是合法的。要是单位不批离职,还不给工资,那就是违法的。员工可以先跟单位沟通,告诉他们得依法离职。要是单位不听,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去仲裁委申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依法,企业和员工有参保社保的义务。未履行致权益受损者,员工可单方解除合同。以雇主未全保为由解约,单位须经济补偿。补偿按工龄计算,每年一月工资,满一年增一月。
员工在试用期内,若遭遇用人单位拒绝为其缴纳社保,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应依法缴纳社保。单位未按时缴纳属违法行为,员工可通过劳动行政主管机关维权。但需注意,法律规定了30日内完成社保缴纳的时限,所以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的第一个月暂缓缴纳并不违法。
员工试用期发生工伤,若公司有购买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由保险基金承担;否则由雇主负责。若雇主未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后由雇主偿还。员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且经合法认定,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特别是经鉴定失去劳动能力的员工,更有资格享受伤残待遇。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企业和个人雇主必须按法定程序参与社会保障体系,为劳动者缴纳足额的社会保险费用。若用人单位未履行此义务,将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寻求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每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总额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