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你要是手头有张欠条过时了,那就得按照咱们国家民法典第192条的规矩来办。这个条文说了,只要是期限到了,债务人就能对你提出他们能不还就不还的反对意见。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诉讼时效过期了,那你就不能用法律手段去逼迫人家还钱给你,除非他们在时效期结束之后自己愿意还或者已经还了。
就是从你知道自己的权益被损害了,或者说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了损害的那一天开始算。举个例子吧,比如你借钱给别人,结果别人没还给你,那这个时候开始就要注意。如果从权益受损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了20年,那这个时候去法院起诉也是没用,除非有特殊的情况,否则法院可能就不帮你咯。所以,记住,讨债的诉讼时效只有三年。
就是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但是如果过了二十年的话,就算你去法院告他也没用,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你能证明你在这二十年内一直在找他要钱,这样的话,法院可能会考虑给你延长诉讼时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表述,对于拖欠款项的追偿,诉讼时效期限被限定在三年内,除非存在着特定的法律规定。这个时效期限从债权人实际意识到或应该意识到其权益受到了损害并且负有债务责任的责任人所开始,进行具体的计算。假如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无法对其提供保护,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债权人的亲自申请而做出是否适当延长的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文规定,对于债务追偿之诉的法定时限为三年,除非在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此种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因此,债务追偿之诉的法定时限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