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对那些被判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及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的犯罪分子,倘若他们在正式行刑前已先行受到羁押的话,那么这段羁押期间将可按照一天折算为相当于刑期一天的方式进行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被依法批准的取保候审措施不可以折抵治安拘留的期限。这是因为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而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这两者在性质、适用的法律程序和所需条件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取保候审的目的是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而治安拘留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的一种惩戒措施。
在特定情况下,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可以相互抵扣的。刑事拘留主要是为了保障涉嫌犯罪者的权益和法律的执行,而行政拘留则是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方式。 如果一个人因为同一行为先被刑事拘留,然后又被行政拘留,那么刑事拘留的时间可以视为已经抵扣了行政拘留的时间。同样,如果一个人在被判刑之前曾经受到过行政拘留的处罚,那么这个时间也可以抵扣刑期。
在我国,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可不是一回事。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治安拘留则是为了对付那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已经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那么这些天应该可以折抵相应的行政拘留期限,也就是说,被限制自由一天,就相当于被拘留一天。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确具有折抵相应刑期之效力。然而,详细的折抵规则须视具体情形加以确定。一般来说,若最终被判定为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罚类型,则刑事拘留的时长可视为一日折抵一日之量。然而,在拘留期间并未被宣告任何刑罚的情况下,拘留的时长将不被视为折抵刑期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