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要件如下:1.主体要件: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的“情节恶劣”,主要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等等。
代书遗嘱的成立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口述遗嘱的成立需满足三项条件:一,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二,需有两名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三,遗嘱中应为无劳动能力及生活资源的继承人预留适当份额。执行时,应充分考虑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保障的继承者的特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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