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劳动仲裁案件一般是在四十五天内审结。如果碰到复杂的情况,经过仲裁委主任的批准可以延长,但是最多延长十五天,并且要给当事人发书面通知。总之,审结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法定的时间,延期也有严格的条件和时间限制。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请求后,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处理,特殊情况可延长,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一般来说,劳动仲裁的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5天。不过,劳动仲裁案件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的45个工作日内结案。要是遇到复杂的案件,需要延迟处理,得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这种情况下的延期时间也不能超过15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案件一般应在受理后的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审结。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长审理期限,需要经过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此时,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限通常不超过15天。仲裁庭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裁决需在受理后的45天内完成。遇到复杂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但需要仲裁委主任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不过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