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士在交通事故中所提出的
误工费索赔请求,我们不能仅仅依据他们的年龄进行判断和评估。
实际上,只要能够证明这些人仍然在继续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收入,并且由于该起交通事故而导致了他们的收入水平有所下降,那么他们便有权利向责任方提出误工费的索赔要求。
至于具体的
赔偿金额,则通常会按照他们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来进行计算。
然而,若
当事人无法提供确凿的收入证明材料,那么也可以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之相同或相似行业在上一年度内职工的平均
工资作为计算基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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