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主要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惩治。它的处罚期较短,通常不超过十五日,且一般在专门的拘留场所内执行。与刑事处罚中的监外执行不同,行政拘留的性质和目的是为了警示和教育轻微违法行为人,而不是替代刑事处罚。在执行行政拘留时,相关部门会确保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通常情况下,行政拘留十五日的人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针对的是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通过限制违法者的人身自由,让他们有机会认识到错误并改正。所以,通常情况下,不会采用监外执行来替代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期间,一般不能监外执行。但如被拘留者就同一案件提出合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并提交暂缓执行申请,公安机关认定暂缓执行不会造成重大社会危害,且有合格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可获批准暂缓执行。
监外执行期间被行政拘留,是会取消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是由监狱负责申请的,要得到司法机构的批准,针对的是在监狱服刑的犯人,要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在怀孕期、哺乳期。
行政拘留不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监外执行只适用于刑事责任,但行政拘留显然是不属于刑事处罚的,对于行政拘留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取保的方法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