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监外执行的适用情况如下:-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生活无法自理,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的。需要注意的是,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员,如果在孕期或哺乳期,可以暂时监外执行。但是,对于可能因保外就医而引发社会风险,或者自身会对自己造成伤害的犯罪人员,不适用保外就医。
获准狱外服刑的罪犯包括:严重疾病需治疗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保障其生理需求,以及无法独立生活、狱中健康风险高的罪犯。无期徒刑犯如符合条件(第二点),也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这旨在保护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与特殊需求。
获准狱外服刑的罪犯包括:严重疾病需治疗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保障其生理需求,以及无法独立生活、狱中健康风险高的罪犯。无期徒刑犯如符合条件(第二点),也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这旨在保护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与特殊需求。
在刑事案件中,监外执行不需要先交罚金。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若期满不缴纳的,会强制执行。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因此,监外执行与罚金缴纳不是必然关联,被执行人可以在不缴纳罚金的情况下接受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刑事处罚的一种执行方式,适用于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在特定情况下,如身体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或怀孕、哺乳妇女等人权保障考虑,可暂缓执行刑罚。但对于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适用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