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在处理涉及机动车辆超载的保险情形时,若超载非事故唯一原因,且对方亦有过错,保险公司不可仅凭超载拒赔。应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责任,进行公正合理的赔偿处理。这样既能维护被保险人的权益,也体现了保险的公平原则。
在处理涉及机动车辆超载的保险情形时,若超载非事故唯一原因,且对方亦有过错,保险公司不可仅凭超载拒赔。应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责任,进行公正合理的赔偿处理。这样既能维护被保险人的权益,也体现了保险的公平原则。
货运车辆因过度装载引发交通事故,交强险将按规理赔。而商业险是否赔偿,需参考合同条款。通常,商业险合同包含对过度装载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可能据此拒绝赔偿。因此,车主在装载货物时应严格遵守规定,避免过度装载,以免引发事故并导致保险索赔困难。
车辆超载时,交强险应理赔,商业险则按条款处理。但拒赔不仅限超载,保险公司可拒绝赔偿的情况包括:无证驾驶、酒驾、被保险车失窃或抢劫时发生事故,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
货车超载引发事故,保险公司将依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受害方进行限额赔偿。但以下情况除外:车辆被盗或抢劫期间的事故、无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的事故,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在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