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工伤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及辅助抚养人,按员工工资比例发放抚恤金: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提高10%。总和不超过职工生前工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般在工伤认定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发放,具体情况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的赔偿费用。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的确定是根据当地人均收入和本人工资来综合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补助金因地而异,取决于当地人均养老金高低;一次性抚恤金是因人而异,取决于养老金的多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工伤赔偿伙食补助标准是按照单位标准的70%发放的,这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上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职工因工伤需要医疗的,是可以按照单位的伙食费的70%的标准进行发放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用人单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