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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开设赌场罪

时间:2024.09.1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41人
律师解析:
开设赌场罪,乃是针对为赌博活动提供相关场地、设定赌博流程及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形式进行赌博活动的行为的法律量刑范畴。
例如,运营专门面向赌博的网站或创建赌博微信群以组织他人进行赌博等行为皆属于此类范畴。
是否符合本罪名的认定标准,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具备组织性、营利性质以及其对社会秩序是否产生较大破坏。
在大多数情况下,凡实施了开设赌场的实质行为,无论最终获得的盈利额如何,均有可能被判定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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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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