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体系中,绑架罪并不属于结合犯范畴,而是作为一项单独的犯罪种类存在着。所谓结合犯,是指由两种或多种犯罪行为相互融合而形成一种新的犯罪类型。然而,尽管绑架罪中涵盖了非法拘禁以及敲诈勒索等行为要素,但这些要素均已在刑法规定中被归纳总结为同一种罪名,无需再与其它罪名进行复合叠加。
在我国的刑法制度中,绑架罪并不属于结合犯的范畴。所谓结合犯,系指将两个乃至更多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融合成为一种新的犯罪类型,例如将抢夺罪和蓄意谋杀罪融合起来形成“抢夺并导致他人死亡”的新型犯罪。然而,绑架罪则特指那些行为人为获取金钱财产或是对他人实施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不法目的,通过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甚至其他非法手段来强行控制他人的犯罪行为。
绑架罪是否属于连续犯正是如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绑架罪被认定为持续犯罪类型之一。此类犯罪通常是在主观上带有明显的故意性,而绑架罪亦被归类于此范畴之内。针对持续犯罪这一问题,我国法律对此有所明确规定,一旦满足相关特定条件,涉案人员便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在绑架案件中,存在多种结合犯情况:首先,若犯罪嫌疑人在绑架过程中故意实施杀害被害人行为;其次,若由于其他因素导致受害人不幸身亡;再者,若在绑架被害人期间,对其施行抢劫行为;以及,若为向被害人家属实施敲诈勒索,恶意窃取婴儿等行为,均应依照绑架罪进行定罪量刑。
绑架罪是否为结合犯法的在绑架案中,若犯罪分子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将被判定为结合犯:首先,犯罪分子在实施绑架行为时,蓄意谋杀受害人;其次,由于各种外部因素的介入,导致受害人不幸身亡;最后,犯罪分子在实施绑架行为的同时,又对受害人进行了抢劫或敲诈勒索等其它不法侵害行为。此外,如果犯罪分子仅仅是因为袭击受害人家属或者为了敲诈勒索而故意偷盗婴儿的,也同样会被认定为绑架罪并予以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