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若期房交货延误,且此种状况系由开发商所导致,开发商须对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违约行为负责。对此类违约行为,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及向受害方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倘若满足法定的解除合同条件,购房者有权在解除合同之后,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首先,您可以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反馈,若开发商仍拒绝退还定金,您还可以向该局的负责人递送书面信函,或者直接前往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意见反馈;其次,您也可以选择拨打全国统一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
买卖双方有权进行进一步的磋商交流以达成共识,其中买方拥有向卖方发出限定期限内的整改需求的权利;但若在整改期限结束之后仍未能达到预先设定的标准,则买方可选择解除房屋的买卖协议,同时要求卖主承担并支付因合同违约而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来保障自身权益。
若开发商违约,购房人可选择撤销合同并索赔损失。如不行使,可依合同规定申请仲裁或起诉,要求开发商履约。若开发商仍拒不履行,购房人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权益。
在收楼时,若发现严重质量问题,业主有权拒绝接受物业,并要求开发商在期限内整改。若检测确认质量未达合同标准,或无法修复至标准水平,业主可解除购房合同,追偿经济损失及其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