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员工因雇主违法被迫离职,如合同违约(如劳动保护、薪酬或社保不足)、规章制度违法、欺诈或不公平劳动合同,雇主需支付经济补偿。正常个人辞职通常无此补偿。
员工因雇主违法被迫离职,如合同违约(如劳动保护、薪酬或社保不足)、规章制度违法、欺诈或不公平劳动合同,雇主需支付经济补偿。正常个人辞职通常无此补偿。
当雇佣关系因雇主违反法定条件如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按时支付薪资、足额缴纳社保、规章制度违法、规章制度导致合同无效、暴力威胁侵犯劳动者权益或强令冒险作业危及生命安全而终止时,劳动者可能依据劳动法获得经济赔偿。
即使未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者也能获经济赔偿。法律规定:企业未在雇用1-12个月期间签订书面合同的,需按月支付两倍工资;对违反规定,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自应签日起每月支付双倍薪酬。
员工自行离职通常不能获得经济赔偿,但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合同,员工有权获得赔偿金。若不符合上述情形,但符合法律补偿条件,劳动者仍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能否获得补偿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因个人原因离职则无补偿;如因公司违法行为被迫离职,则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员工依据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