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夫妻共债则主要涵盖了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经事后确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若债务人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举证证实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企业变更调整,比如整合、分离等,都会带来变动。当企业合并时,各方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新成立或继续存在的企业继承。企业分立时,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但这并不影响企业与债权人在分立前的书面协议中约定的特殊清偿规定。
在离婚时,如果一方对所涉债务全然不知,那么通常需要对该债务进行审查,以确定它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否涉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否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无论哪一方都不应该承担这些债务。但是,如果能够证明不知情的一方从中获得了利益,那么他们可能仍需承担一部分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配偶不知情,那么这笔债务的责任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这笔债务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而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利益或者得到了双方的同意,那么配偶就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但是,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那么这笔债务由个人承担,配偶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有限责任制度下,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当公司面临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进行偿还,而不能向股东个人追讨。在公司合并的情况下,原公司的债权债务通常由存续或新成立的公司继承。这意味着,合并后的公司将承担原公司的所有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合并后的公司追讨债务。在公司分立的情况下,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各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分立公司与债权人达成了书面清偿协议,则按照协议执行。这意味着,在分立前,公司可以与债权人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由哪个公司承担债务,或者如何分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