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在犯罪行为中,抢劫罪相较于抢夺罪显得更加严重。抢劫罪涵盖了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的内容,直接对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严重威胁,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更广更深。反之,抢夺罪通常是指趁着他人疏忽之际,迅速地进行财物的转移占有,并不涉及到对他人身体的直接侵害。
在特定条件之下,抢夺罪可能会演变为抢劫罪。举例来说,倘若在抢夺活动进行期间,犯罪分子出于抵抗逮捕或者销毁罪证的目的,对受害者施加了暴力或者以武力威胁来恐吓他们,那么此类行为便应按照抢劫罪进行定罪与惩处。之所以如此,乃是由于抢夺罪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对人身安全的直接损及,然而抢劫罪却包含对个体生命权及其身家性命风险的直接威胁。
1.若行为人为抢夺公私财物实际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及其以上者,所在地公安机关当予相应的案件受理程序。若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介于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则属于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所定义的“数额较大”之范围内。2.本罪行之侵害客体主要针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相较之下,此点与抢劫罪有所区别;本罪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并不危及人身安全,系为单一客体。
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的刑罚差异相较于抢劫罪来说,抢夺罪的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抢夺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在他人毫无防备之际,采取公开手段,获取数额巨大的公私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而抢劫罪则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最终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或者保管者实施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直接从其手中强行夺取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
抢劫罪如何转化为抢夺罪的详细论述若满足以下任一情况,则抢夺罪将可能转变为抢劫罪:1.在为隐藏赃物的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2.为了抵抗追捕,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3.为了销毁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