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情况下并不适用于将行政拘留与取保候审两种制度相结合。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有效的监管和保护。而行政拘留则是国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手段,它并不属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范畴,因此无法满足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乃是两种截然不同性质的强制性措施。前者主要适用于嫌疑犯有潜在或已确认的犯罪行为;后者则主要针对那些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无明确规范表明刑事拘留能转换为行政拘留。一般而言,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涉案人员并不构成犯罪,或者其所涉及的罪行情节轻微,那么刑事拘留便有望被解除;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将直接转而接受行政拘留,反而更可能面临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甚至释放。
在涉及危险驾驶罪行并受到行政拘留惩罚时,辩护人通常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的审批结果将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你身为犯罪嫌疑人的悔过之意以及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的可能性等等。法院或公安机关将结合上述各个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和考量后,才能作出最后的决定。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虽然均属于强制性措施,然二者本质上具有显著区别。行政拘留乃是针对各种违法行为实施的行政惩罚;而刑事拘留则系为了保护社会秩序及公共利益,对于可能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之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拘留并无自动转变为刑事拘留的可能性,然而,倘若在执行行政拘留过程中发现被拘留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并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在执行行政拘留期间,当事人有权选择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协助。然而,在律师与当事人进行会面时,通常无需事先获得任何形式的审批。此举旨在确保被拘禁者的正当权益得以维护,使之能够及时地接受到专业的法律咨询及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