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姜凯文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承办了大量国内及涉外疑难案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兼任山东省济南市12348法律援助律师、山东省人民广播电视台《周末说法》特邀嘉宾、济南市电视台《护航律师团》首批公益律师、2020年济南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律师代表、山东省信访局值班律师。 擅长领域 私人、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争议纠纷解决;刑事犯罪辩护。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刑事业务领域: 1、代理彭某某因涉嫌诈骗罪(涉案标的300余万),侦查羁押期间律师介入,在被羁押第37天,律师介入的第16天,检察院依法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彭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并予以释放。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山东潍坊) 2、代理刘某某(第二被告)涉嫌诈骗罪(涉案标的3.88亿,原量刑无期徒刑),在批捕后律师介入,历经数次补侦、退补,并经两次发回重审,最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4个月。其同案主犯(第一被告)被执行有期徒刑12年;(河南新乡) 3、代理齐某某(第一被告)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其下家(第二被告)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广东深圳) 4、代理田某涉嫌诈骗罪,侦查羁押期间律师介入,在被羁押第37天,律师介入第11天,最终检察官联席会议依法采纳辩护人人意见,对田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并予以释放;(云南普洱) 5、代理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批捕后律师介入后,在检察院阶段将两处轻伤一级成功排除一处,成功认定自首情节,并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审判阶段检察院当庭补充变更起诉意见认定自首情节,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一年;(山东济南) 6、代理王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约60万元),在批捕后律师介入,最终成功认定自首情节,从主犯更改认定为从从犯,在羁押第6个月(律师介入近2个月)成功变更强制措施,最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缓刑三年;(山东济南) 7、代理周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侦查羁押期间律师介入,检察院依法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并对周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并予以释放,后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山东德州) 8、代理强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侦查羁押期间律师介入,在羁押第37天,律师介入第9天,检察院依法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强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变更强制措施;(山东德州) 9、代理杜某涉嫌强奸罪,侦查羁押期间律师介入,在羁押第10天,律师介入第7天,成功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山东日照) 民事业务领域: 1、王某一民间借贷案件,在经过一审、二审、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历时8年均败诉的情况下。接受其委托,并成功另行提起诉讼,并经新一审、二审法院审理,最终获得全额支持; 2、代理东营市137名劳动者成功向企业追索拖欠多年劳动报酬; 3、代理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不承担对方主张的全部共同债务(150余万),并成功确认其他案外婚内个人财产(价值100余万); 4、代理烟台某车行应诉财产损害纠纷,历时五次庭审,在判决日前对方撤诉,成功避免经济损失。 商事业务领域: 1、代理L某某与济南开X餐饮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成功挽回当事人高额加盟费,最终调解结案; 2、代理山东天X置业集团与山东鲁X混凝土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对方企业对争议部分予以全部认可,最终调解结案; 3、代理吕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最终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包括股权转让款、律师费、差旅费及逾期年化利率24%的利息获得均支持; 4、代理原某与杨某、涪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我方要求返还全部投资款,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 5、代理陈某某(主播)演艺合同纠纷一案,在跳槽后被公司起诉违约,并索赔五十万元违约金,经过律师调取姜凯文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投融资法律事务中心二部副主任,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承办了大量国内及涉外疑难案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兼任山东省济南市12348法律援助律师、山东省人民广播电视台《周末说法》特邀嘉宾、济南市电视台《护航律师团》首批公益律师、2020年济南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律师代表、山东省信访局值班律师。 擅长领域 私人、企业法律顾问;刑事犯罪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刑事业务领域: 1、代理彭某某因涉嫌诈骗罪(涉案标的300余万),侦查羁押期间律师介入,在被羁押第37天,律师介入的第16天,检察院依法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彭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并予以释放。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山东潍坊) 2、代理刘某某(第二被告)涉嫌诈骗罪(涉案标的3.88亿,原量刑无期徒刑),在批捕后律师介入,历经数次补侦
咨询该律师盗窃数额为5000元的,其可能面临的刑罚期限是多久对于盗窃金额达五千元人民币的情况,已经构成了刑法所规定的“偷盗严重”状况,因此,此类行为将被认定为犯罪性质,应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并且还须支付罚金。
关于盗窃罪罪责100元的量刑事责的裁断指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盗窃金额在100元以下的财产,尚不足以被视为犯罪行为,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对于被判定为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内容进行裁定。在这一范围内,对于财产价值达到了2600元人民币的案件,通常可以界定为“数额较大”的范畴。关于此项罪名的刑事条款,《刑法》的第26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当行为人盗取国家或私人财产时,如果其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将面临三至十年内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是附加刑罚。
涉及盗窃金额达700元人民币的案件,其犯罪性质通常被定义为“数额较小”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第二百六十四条),对于盗窃公私财产,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此类行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至于具体的刑期,则需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罪犯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决。
在司法实践中,对盗窃罪的量刑应依据特定案件的详细情节展开考量,包括盗窃的财物价值、行窃时所采取的手段以及被告有无累犯等方面要素。针对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例如,涉案金额高达330,000元人民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此类罪犯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由审理该案的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