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涉及到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相关案件,其在调查阶段所能达到的最长扣留期限通常为37日,但若出现特殊情形则可适当延长此期限。当所历经的时间跨过第40天这一节点后,原则上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在此过程中,检察院拥有对案件进行最长一个月的审查权,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倘若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法构成犯罪,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反之,则会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请求。
欲构成本罪,必须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首先,犯罪主体需为一般自然人;其次,犯罪者主观心态必须为故意为之;再者,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乃正常的社会公共治理秩序;最后,在客观方面,本罪需要呈现出开设和经营博彩场所的实际行动。
满足以下特定条件时,便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一)主体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须是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公民;(二)主观层面: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为之,且其目的在于从中谋取非法利益;(三)客体影响:本罪侵犯的主要客体乃是社会的正常秩序与管理体制;(四)客观事实:犯罪行为人需要实际上实施了开设或经营赌场的行动。
如何审查和判断开设赌场罪的盈利状况关于涉嫌开设赌场罪的被告,其在犯罪过程中产生的违法所得应按照其实际实施违法行为所得到的收益来进行明确判断。根据我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犯罪者通过犯罪活动获取的所有财产,应该采取追回或要求退还等方式进行处理;而对于受害人的合理财产部分,则应尽快给予归还;此外,对于违禁品以及用于犯罪活动的个人物品,也应依法予以没收。
关于定罪开设赌场罪的具体情况若要构成开设赌场罪,需具备以下四个重要要素:首先,主体方面应由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团体担任;其次,主观心态必须为故意为之;第三,本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秩序;最后,其客观行为主要表现在开设和经营赌博场所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