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绑架罪的律师代理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关于绑架罪立案的规定如下:犯罪分子只要实施了其中任意一种情形下的违法犯罪活动,都应该受到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首先,如果行为人以勒索钱财为目的进行绑架行为;其次,若绑架他人用作人质以达成其某种目的;最后,倘若行为人出于勒索财物的动机而劫持并偷盗婴儿或儿童的。
绑架罪的法律认定综合而言,若要断定某人构成了绑架罪,需满足以下四项基本要素:首先,犯罪所涉及的客体必须是他人的人身健康权、生命权及人身自由权;其次,客观方面需要表现出对他人进行暴力、胁迫、催眠等手段以达到掌控他人身体或精神状态的行为;第三,行为主体必须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和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即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最后,主观方面则须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其行为目的是为了勒索他人财产或是将他人当作人质来实现某种目的。
关于绑架罪中致使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的法律责任判定问题在原先的刑法体系下,将绑架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情节作为绑架罪法定刑提高的重要依据,仅将之视为一种犯罪行为——即绑架罪,并适用于相应的法定刑加重情况。然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未成年实施绑架致被害人死亡,属于性质恶劣的犯罪。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犯特定重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绑架致人死亡且符合追诉标准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因是未成年人,量刑时会从轻或减轻。
对于绑架罪与抢劫罪共同犯罪者的定性,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犯罪行为和作用。如果既涉及绑架又涉及抢劫,通常会根据两罪的法律构成来确定罪名。在共同犯罪中,主犯的刑事责任较重,从犯的处罚相对较轻。此外,还需要考虑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的不良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