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得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要是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变了,得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还得配合司法机关传唤,不能干扰证人,也不能破坏、伪造证据或串供。另外,要保持低调,别再违法。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提供信息和证据。
在被依法取保候审期间,涉嫌犯罪或被告人应严格遵照并履行以下各项规定:首先是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区、县城以及县郊区域范围之内。其次是如个人住址、当前工作单位及通讯联络方式等方面出现任何变更情况,必须于24小时内向负责执行相关法律程序的机构进行报告。再者,严禁销毁、篡改关键性证据材料或是与其他涉案人员相互串通口供。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主要应用于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是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们身上。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们,甚至辩护律师都有权向办案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虽然,取保候审并非直接表明不会进行起诉;然而,这恰恰是对涉嫌犯罪之人或是被告的一种暂时性释放之策。实际上,想要达成不起诉,通常需要满足下列三个条件:首先,案件事实存在疑点、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罪行;其次,被指控行为或许并不足以构成犯罪。最后,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他们确信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所有规定,便可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办理取保候审过程中,应遵循哪些必要步骤(1)未经法律授权部门的书面批准,取保候审人严禁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县级行政区域。该规定旨在对取保候审人员在实施这一保释制度期间的行动范围进行合理控制。若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原居住地,则必须事先征得负责执行此项措施的公安机关的许可。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负责执行的机关在准予取保候审人离境之前,应事先获得作出保释决定的司法机关的同意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