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乙律师事务所
王中禹,男,汉族,毕业于河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河北大乙律师事务所,本人秉承专业、敬业、高效的办案理念,把当事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办,受到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
咨询该律师
这个你得知道,电子数据可是能当作证据的。像咱们平时用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之类的都算在里面。不过,这法条上说了,要想把这些东西当作真正有用的证据,那就得好好去核实了看看真不真。所以,如果你要用微信聊天记录当证据的话,可得先接受法庭的严格审查,确定这玩意儿真的是真实可靠并且跟案子有关才行。

要是有人借了你的钱却不肯还,你手上只有转账记录这唯一的证据,那也别慌,你完全可以把这个转账记录当作是一份电子文件交给法院,让他们根据这个来判断事情的真相。如果那个欠债人还是死活不肯还钱的话,你就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他必须得还给你。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他还是不愿意还钱,法院就会采取一些强硬手段,比如冻结他的财产,或者拍卖他的财产等等,这样就能保证你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钱了。

证据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各方当事人的陈述、书面文件(如书证)、实物类物品(如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证人证言、专家鉴定意见及现场勘察笔录等多种形式。所有这些证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查证核实,确认其真实性后,方能被采纳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对于当事人自身提出的主张,他们应当尽速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其观点。

司法实践中所采纳的证据类别包括了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专家鉴定及现场勘验的详细记录。若仅提供聊天记录作为唯一证据,也可理解为这是电子数据的一种存在方式。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电子数据确具一定的证据效力,从而作为裁判事实的依据之一,然而前提是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才能加以采纳。

1、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与债务方未能签署借款协议,但是具备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凭证,依然具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并请求偿还欠款的权利。2、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主张,其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3、当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搜集到相关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该案件所需的关键证据时,人民法院应主动进行调查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