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去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这个时间可是有规定的,只有短短的三年。也就是说假如你借钱给别人,结果对方没按照约定还给你的话,那你可得赶紧在发现或者应该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并且清楚地知道谁是责任方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三年内就得去法院起诉他们。要是过了这三年的期限,法院可就不管,除非是从你的权益受损那天开始算起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年,而且还有特别的原因,法院才可能会考虑根据你的申请来延长保护期。
这个欠条,它的诉讼期限是三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或者说应该发现但却没发现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可是如果过了二十年,那就别指望法院会帮你。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救,如果真的有特别的原因,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看看能不能把时间再延长一些。
借款合同这事儿的维权时间是三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然后开始计算时间,也就是你应该知道了这个事情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但是,如果你的权益受损已经过去了二十年的话,那就别指望法院会帮你了,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你申请延长了维权时间,这样的话,法院可能会考虑帮你。
依照我国《民法典》中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此种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应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所享有的权益遭受损害以及义务人身份之日开始进行计算。因此,对于借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其诉讼时效同样设定为三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借贷合同所涉及的索赔时效期限为三年。该请求权从债权人得知其权益受损以及得知债务人未履行义务之日起开始起算。若自权益受损之日至时效期满止已超过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特定情形下(具有特殊性质),人民法院可应债权人申请批准延长索赔时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