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家庭暴力精选解答 > 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要怎样才能离婚

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要怎样才能离婚

时间:2025.02.17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1222人
律师解析:
倘若伴侣中的其中一方并不有意愿同意解除婚姻,那么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可以选择向具有管辖权的法庭提出申请以解除婚约。
民事诉讼流程中所涉及到的离婚案件之中,审判法官将着重探讨和判断夫妻之间的情感纽带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若出现涉及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情况,法院往往倾向于判定为夫妻情感已经消磨殆尽:首先,性侵或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其次,经常性实施家庭暴力或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的折磨,甚至遗弃;
再者,嗜好赌博或者吸食毒品并屡禁不止;
此外,夫妻之间由于情感不睦已经出现两年以上的长期分居生活状况;
最后,还有那些无法调合的其他种种原因导致的夫妻感情变得疏离和淡漠。
若其中一方被官方宣布为失踪人口,而另一方则希望借助离婚诉讼解决问题,此时,法院通常会批准离婚请求。
值得指出的是,经过了人民法院判决准许离婚之后,若夫妇双方在此期间又各自过着长达一年的分居生活,然后由其中任何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这时,法院同样也可能会准允其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孙丽律师

北京中闻(杭州)律师事务所

孙丽律师,现为北京中闻(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在大型国有企业、政府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执业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征地拆迁、医疗纠纷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