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年律师事务所
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执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千余件.主要以刑事辩护为主业.毒品案件为主攻专业。 曾经办理 桑某春 涉黑案件辩护; 曾经 在死刑复核阶段,改判保命案件; 2017年11月份办理张某贩卖毒品案件,一审判处7.5年,上诉后发回重审,改判1年10个月; 曾经代理贩卖毒品案件,同案判处3年,本人辩护的判处1年刑期的良好效果。 代理赵某贩卖毒品案件,两次上诉后,最终,检察院撤诉结案,无罪案件。 参与 鲁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靠律师智慧判断卷宗材料,不批准逮捕案件,无罪释放。 。。。因为专注,更专业才能打造精品!
咨询该律师一旦已过追诉期,通常将无法提起诉讼。
涉及到追诉时效期限已过的情况,我们将无法进行立案处理。依据现行法律制度,犯罪行为如已经超出法定追诉时效期限,我们将不再追加刑事责任方面的追究;若此前对相关事件进行了追究,届时我们将会撤销该案件,或选择不启动诉讼程序,或是中止审理工作,又或是宣布涉案人员无罪释放。
追诉时效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较轻的,追诉期满后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追诉时效,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特定犯罪行为在经过法定的时间后,就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使司法机关及时采取行动,同时也要平衡惩罚和预防的关系,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和社会的稳定性。 要是一个犯罪行为的最高刑期不满五年,那么在五年后还没有被起诉,就可以免责了。但是,如果犯罪行为的最高刑期是五年以上,那么追诉时效就会更长,可能是十年、十五年甚至更长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时效并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超过了追诉时效,司法机关仍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中,若罪行已过法定追诉时限,通常就不会再追责了。但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最高刑为终身监禁或死刑的犯罪,过了20年还没追诉的,得报最高检批准后才能追诉;二是已经被追诉过的,在追诉时效内又犯新罪的,要把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追诉时效其实就是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法律追究的一个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就不再制裁了。如果已经在追诉时效内被追究了刑事责任,那么一旦超过时效,就得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根据刑法规定,不同最高刑的犯罪,过了相应的追诉期限就不再追诉了,但有两种特殊情况,过了20年追诉的要报最高检批准,这两种特殊情况是:一是最高刑为终身监禁或死刑的犯罪;二是已经被追诉过的,在追诉时效内又犯新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