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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时间到了作废吗

时间:2024.08.18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15人
律师解析:
借款合同上所规定的时限已到,这并不代表该条款必然失效,然而它的确可能对债权方索要权益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通常而言,假如借款合同中已经明确列明了偿还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便会自还清贷款的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在诉讼时效期内,如债权方向债务方主张合法权益,则诉讼时效将会被视为已经终止并将重新计起。
而若是超出了诉讼时效,当债务方提出时效抗辩时,债权方可能会失去胜诉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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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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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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