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
管辖法院确定问题,大致上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首先,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应由被告居住地或
合同义务履行地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行使司法
管辖权。
其次,若借贷双方在合同中对合同义务履行地点并无明确约定,亦未能在事后达成任何
补充协议,那么依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然无法确定具体履行地点时,则应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视为合同义务履行地。
换言之,当
出借人向
借款人提
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借款本息时,出借人即属于接受货币的一方,因此,出借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对此类案件的司法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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