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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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期过后,探望事宜需视情况而定。若审查结果显示羁押已无必要,且符合相关法律和程序规定,可进行探望。反之,若仍需羁押,探望将受限。具体情况应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确保合法合规。

羁押必要性审查期过后,探望事宜需视情况而定。若审查结果显示羁押已无必要,且符合相关法律和程序规定,可进行探望。反之,若仍需羁押,探望将受限。具体情况应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确保合法合规。

羁押必要性审查分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37天。按流程应由检察院受理,驻看守所检查室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内,案件复杂的可再延长五个工作日。当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对批准逮捕后进行的司法程序评估,旨在决定是否应继续拘留犯罪嫌疑人。这项审查可由检察机关自行或接受家属、代理人律师申请启动。改革后,原本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的工作现转交至"捕诉"部门,即逮捕批准检察官处理相关审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