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这种情况下,你俩就得自己商量着来,要么补充协议里把利息说了算,要么按你们平时的做生意方法、习惯,或者看市场上大家都怎么给利息,总之就是这样去确定利息。那要是借款合同里头根本就没提到要给利息这事儿,或者模模糊糊的搞不清要给多少利息,你们两个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时候,这个借款就得当成是无息贷款了。
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六百八十条吧,这个条款告诉我们借款合同里如果没说要付利息,或者是说的含糊不清大家也都搞不明白的话,那就要按照地方习惯,比如交易方式呀,交易规矩再加上现在银行或者其他借款机构的大概年化利率这些因素来确定到底该不该给利息了。但是注意,如果借贷人都是普通人的话,就当成他们没有利息好了。
根据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就是说你和别人借钱,没说要给多少利息的话,那到时候你想让人家还利息,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当然,这只是针对个人跟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是你们两个人之间都没商量好利息怎么算,那你也别指望法院会帮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说了,如果你借钱给别人签了合同,但是上面没说要付利息的话,那就当是不用给你利息。不过要是这个合同上面利息部分说得含糊不清,你们又商量不好怎么算,那就得看你们平时怎么交易习惯怎么样还有市场上的利率等等这些因素来决定利息该怎么算了。比如说,你跟朋友借钱,合同上没说利息,那就当是没有利息咯。
其实就是说,如果你们签了个借钱的合同,但是关于要给人家多少利息这件事儿可没说清,甚至连大概的数都没有,那就得看你们那儿或者是你和你朋友这种情况下的规矩和习惯,还有就是市场上的利率水平等等这些因素来决定这个利息应该是多少。比如说,如果你跟你朋友借钱,而且在合同里也没提到利息的事儿,那就相当于你们俩默认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