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对于累犯以及那些犯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参与有组织暴力性犯罪,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严重犯罪分子,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他们获得假释。这样的规定旨在预防具有高度社会危害性和高度再犯风险的罪犯重新进入社会,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秩序。
不可以假释的犯罪行为包括:累犯,还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贪污受贿被判处死缓的,在死缓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可被决定终身监禁,不能再减刑、假释。
假释不得予以适用的条件包括哪些因素以下是假释不适用于的情况:首先,原审判决所定刑罚尚未得到实际履行或者其实际执行为法规定的法定标准尚有所欠缺者;其次,在服刑期间并未切实遵守狱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未能积极进行思想改造以及表达出真诚悔过之意,同时还存在着再度实施犯罪活动的风险者;再次,曾因违法行为而构成累犯,或是曾经因为触犯刑法明确规定的八类严重暴力犯罪行为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罪犯。
1.对于那些身为累犯者,他们将无法获得假释资格;2.若犯罪行为涉及严重的暴力性质且被法院判处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这类罪犯同样不会被允许假释;3.对于因暴力性犯罪行为而被判以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即便在狱中表现优良并经减刑刑期低于十年,他们也无法得到假释介入的机会;4.犯罪分子在执行假释之后如果仍然具有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的风险或者对他们本应回归居住的社区构成潜在危害,则该情形下他们不能获得假释的机会。
假释制度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但有几类罪犯不适用假释制度:累犯,即在原判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人;以及犯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有组织犯罪,且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人,均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