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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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醉酒驾驶致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为受害方理赔,之后可向事故责任人追讨赔偿款。而在商业险范畴,因醉驾属违法行为,严重违背保险合同规定,此时保险公司通常不会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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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酒驾车且发生碰撞事件后果严重,多数会被处拘役并处罚金。因为无证驾驶与醉酒驾驶均违法,加上碰撞损害,量刑可能更重。实际量刑时,会综合考量酒精浓度、碰撞造成的损失以及导致的伤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作出恰当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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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重大过失致他人丧生且逃离现场是严重刑事犯罪。多数此类罪犯面临至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事人即便因饮酒失去能力仍驾车离开,既违反交规又有潜在风险。当造成无辜生命消逝,犯罪嫌疑人不仅未救助伤者,还试图逃避制裁,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加重了自身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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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醉酒驾驶通常不符合申请监外执行条件。监外执行对象主要是患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女性,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且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罪犯。因醉酒驾驶属危害公共安全违法,除非犯人同时有法定情形,否则难以获批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