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在法定意义上的“破产重整”期内,所有债权人均有权继续实施对债务人欠款的追索行为。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的明文规定,“重整期间”从人民法院正式作出裁决宣布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直至重整程序最终结束为止。在此期间,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经营业务均将交由专门的管理人进行全面监管与管理,除非债务人主动提出申请且经过人民法院的严格审查与批准,方可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公司破产后,债务偿还就会变得很复杂。一般来说,破产重整计划会告诉你怎么还。为了还完钱,可能要找新投资者、整合债务、卖资产啥的。有担保的债务,一般先还担保物的价值;普通债务,就按计划的比例和时间慢慢还。
破产重整后恢复经营的责任人,必须按照法规和程序办事,在法院和执行人的监督下经营,确保稳定,维护各方权益。首先要做的是执行重整计划,决策要符合目标和债权人的利益。同时,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和严格的制度,重大决策可能需要法院批准,以确保合规经营。
破产重整是一个细致处理债务的过程,我们会制定明确的偿还措施,其中包括债务重组、债转股、延期清偿等。这么做的目的是帮助企业恢复运营,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在破产清算时,担保债权会优先于担保财产价值内进行清偿,而普通债权则会按照重整计划的比例来偿还。
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会根据计划进行分类偿还。其中,保证债权会被优先考虑,而普通债权则会按照比例和特定方式进行偿付。此外,还可能对债权进行调整,例如减少债务或延长偿还期限。在负债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吸引新的投资和进行债务重组等方式来减轻压力。但无论如何,企业都需要严格遵守重整计划,以履行偿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