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债务清偿顺序需依法进行。首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需优先支付;其次是员工的薪资、社保及补偿金;然后是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将按照上述顺序依次清偿,未能覆盖的部分将无法得到偿还。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大部分的有限责任公司都采用了法人制度。当公司破产时,法人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那么法人只需以其出资额为上限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法人有隐匿或转移财产等行为,那么法人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如果法人故意隐瞒或转移资产,可能会面临民事赔偿,严重的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并受到刑事指控。
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公司需要用全部财产来承担债务,而股东则以其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除非股东滥用公司地位或逃避债务,否则不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能会被要求共同承担债务赔付。
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时,通常情况下,主要的债务偿还责任是由公司本身承担的,其会用全部合法财产来清偿债务。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股东没有依法完成出资义务,那么他们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股东也可能会面临法律方面的责任。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债务能够得到合理的清偿。
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法人股东并不需要直接承担债务。公司的资产将独立承担负债责任,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将遵循法律程序,使用公司的资产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如果清偿后仍有不足,也不会追及法人股东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