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
裴思文律师,法学学士,四级律师。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嘉兴市五星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12年毕业后进入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尊法崇善、勤思精业,执业以来每年办理各类案件近百起,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等。协助担任多家银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村社区常年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曾被评为海宁市优秀公益律师、海宁市优秀司法所所长助理。欢迎各位来电咨询,律师咨询电话18767306043。
咨询该律师窃取任职机构的财务资产并占有,这一现象被广泛定义为一种职务性侵犯犯罪。具体来说,职务侵占罪即特定行业或组织内部员工,以职务之便,对其所在机构所拥有的财产进行蓄意的非法占有。这一违法行为在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体系中,已经得到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惩处规定。
在职务侵占罪案件中,法庭对被告方作出不予起诉的裁决所秉持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若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较轻且对于社会损害程度较低,那么法庭则可能会判定被告方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其次,倘若法庭缺乏充足的相关证据以证明被告方确有犯罪事实,那么也无法对其进行定罪处罚;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离世,那么法庭也将无法对其进行审判和惩罚。
职务侵占罪并非一类自诉案件。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该项指控属于公诉行为的范畴,基本上由公安部门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后续再由人民检察院向当地法院发起公诉,并不是简单地由受害者本人亲自去法院进行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四川省对职务侵占罪的刑事案件进行追诉时应严格遵守。职务侵占罪乃属贪污贿赂类犯罪范畴,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若该类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则其追诉时效为十年。然而,若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至今已经超过十年,且在此期间内案件并未被司法机关察觉或犯罪嫌疑人并未逃避法律责任,那么此类案件仍然可以依法进行追诉。
职务侵占金额不满六万元的,一般不受职务侵占罪的刑事立案限制,但并不代表不会受到法律惩处。当事人可能会受到公司内部的纪律处分,比如警告、降职、解雇等,严重的可能会被开除。此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侵权者追讨被侵占的财产,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