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对于危险驾驶罪行的刑事诉讼,一般的管辖权都归属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谓“犯罪地”,既包括犯罪行为实施的地点,也涵盖了最终导致危害后果发生的地域范围。因为危险驾驶行为一般发生在道路上,和交通管理密切相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这类案件更专业。
危险驾驶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现实中,这类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构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
危险驾驶罪的管辖机关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警负责处理这类事件。 “危险驾驶罪”主要包括以下行为:故意飙车、醉酒驾车、校车或客运车辆超载超速,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
在刑法领域,危险驾驶罪的侦查工作由案发地公安机关负责,其范围包括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要是碰到管辖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上一级公安机关会依法指定。而在审判环节,基层人民法院是负责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的机构,确保法律程序能够公正、有效地落实到位。
危险驾驶案件通常由案发地或结果地的公安交管部门管辖。公安部门侦查后,会将案件材料和证据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根据法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诉,确保危险驾驶行为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