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1971人阅读
刑事审判中,自首可作为先行裁定或减缓判决力度的重要因素,但最终判决要综合事故严重程度等相关因素确定。肇事构成犯罪且后果不恶劣,嫌疑人自首,法院可能酌情减轻判决;若肇事危害公共利益,如致人重伤、死亡且嫌疑人担主要责任,判决会加重,不过自首仍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1544人阅读
多数涉及交通肇事罪致人伤亡案件,公安机关侦查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在规定期限无法完成的,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上述延长仍无法完成侦查的,获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1140人阅读
在刑事诉讼中,肇事犯罪责任追究决定被宣布无效可能有以下原因:一是执行案件审议时发现关键证据通过严重违法取证手段取得,如刑讯逼供获取被告人口供;二是审判人员存在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不当行为;三是对相关法律条文理解和应用出现明显偏差,将不应判定为肇事罪的行为误判。
1626人阅读
刑事司法领域,对肇事逃逸者定罪量刑并非仅看经济损失数额。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只要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责任逃离现场,不论实际损害程度,都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