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1641人阅读
若交警责任书未写明对方逃逸,处理方法如下:先保留事故现场证据,如照片、车辆受损情况等;然后与对方沟通,保留记录,若对方不配合或隐瞒,向交警部门反映,若认定逃逸,交警会处罚并更正责任书;若未查出,可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以维权。
1987人阅读
责任认定书能明确是否存在逃逸行为。若事故后当事人为躲法律追究而逃跑,责任认定书会标注为逃逸。逃逸对事故责任认定影响重大,逃逸方通常担更重责任。认定书会综合现场勘查、证据、当事人陈述等判定。确凿证据证明逃逸,责任比例提高,还可能引发罚款、行政拘留等法律后果,它如镜反映逃逸及作用。
1445人阅读
单方事故中当事人为逃避法律制裁逃离现场即形成逃逸事故。对逃逸驾驶人,一般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拘留十五天以下,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若事故致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将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责,逃逸致人死亡处罚更重。单方事故逃逸性质严重,驾驶人勿逃,要遵守法规。
1071人阅读
事故后逃逸又自首,法律上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逃逸本身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自首是量刑考虑因素,司法机关会综合逃逸严重程度、自首及时性等多方面确定刑期。自首通常能减小刑罚幅度,具体减轻程度依案件而定,自首后积极配合调查、赔偿损失,有助于争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