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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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构成洗钱罪帮助犯时,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依《刑法》而定。单位犯洗钱罪,对法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会考量法人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主观故意等。若法人有法定免责情形或许无需担责,反之则按标准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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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无“公司偷盗罪”。公司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盗窃财物后逃逸,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应搜集财物损失清单、监控等证据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外部人员盗窃公司财物后跑路构成盗窃罪,公司也要收集证据报案,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民事上公司可通过附带或单独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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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后当事人不承认犯罪,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若有其他充分证据证实犯罪事实,即便不承认也可认定犯罪;仅口供无其他证据则不能认定。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收集各类证据,证据确凿将依法追究刑责。当事人享有辩护权等合法权益,可委托律师协助。总之,能否逃避制裁关键看证据是否充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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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犯罪,公司状况因犯罪性质而异。民事层面,若其犯罪致公司受损,公司可依内部治理机制要求赔偿。刑事上,若属单位犯罪,公司会被处罚金,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责;若为个人犯罪与业务无关,公司应切断关系、配合调查,避免干扰。此外,公司可能声誉受损,需合法公关减轻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