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发生纠纷了,可以向法院提请调解。法院会仔仔细细地审查案件,要是觉得适合调解,就会通知双方,定个日期和地点来调解。调解的时候,调解员会听双方的想法,促进双方沟通协商,找到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要是双方达成了共识,就会签个协议,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是调解不成功,那就会转到诉讼程序。
调解流程:法院初步评估后,对有调解可能的纠纷倡议诉前调解。原告方接建议后可选择接受,提交调解申请。法院审批通过后,征求双方同意,然后开始正式调解。总结:法院倡导诉前调解,原告决定是否参与,经审批后展开。
依《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二条,自诉案件可调解。自诉人在宣判前与被告达成共识或撤自诉,先提出或与被告协商后向法院提交调解申请,法院接收后组织调解,双方可协商赔偿等,达成一致签协议并提交法院审查,若成功法院发调解书终结程序,否则自诉人可继续诉讼或撤自诉。调解要坚持自愿合法公正原则,有争议及时解决以保顺利进行。
法院立案审核通过后,案件会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编立“诉前调”字号统一管理。调解员会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并明确诉求,调解时间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调解成功则结束程序,调解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成功则进入诉讼程序。
起诉离婚庭前调解程序法院调解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若是依旧不知道离婚起诉前调解的流程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