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故意伤害罪未遂的定罪与量刑对于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犯罪,依照法律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刑事惩罚。具体来说,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可参照已遂犯罪判处从轻或减轻的处罚。
对于未成年人的故意伤害罪行,惩罚将根据其年龄、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所造成的损害程度来进行判定。通常来说,未满14岁的少年不会被追究刑责。而在14岁至16岁这一年龄段内,仅对于部分特别严重的犯罪,例如故意杀害他人或者故意致使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等,才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蓄意伤害他人,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来判定责任。比如伤害程度、年龄以及犯罪手段等。一般来说,12到14岁的未成年人,如果致人死亡或重伤残,需要经过最高检批准,才能承担刑事责任;14到16岁的未成年人,如果致人重伤或死亡,也需要负责;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致人轻伤以上,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量刑时,应该对未成年人宽大或减轻处罚。
对于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故意行为,法律会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来量刑。如果造成轻伤,犯罪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是重伤,刑期则在三年至十年之间;如果导致死亡或极端残疾,刑期将升至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如果未成年人是受害者,那么这将被视为加重情节,会依法从重处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对未成年人在故意伤害罪中充当从犯的情形,应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即酌情予以减轻、从轻甚至是免于刑罚。在此过程中,审判机关会全面考虑到该罪犯的年龄层面、犯罪行为及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对于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过表现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