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法律实践中,认定抢劫罪特征的转化犯主要涉及三种情况:一是持械抢劫,比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等武器工具;二是先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然后为了隐藏赃物、逃避抓捕或销毁证据,直接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三是在集体“打砸抢”活动中,破坏或抢走公私财物,对首要分子按抢劫罪处罚。这些情况都按照抢劫罪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寻衅滋事这种行为我们知道是不可取的,但是有些人还是会知法犯法,并不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寻衅滋事转化抢劫有哪些具体的要求?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因为寻衅滋事而转化为抢劫,那么最终的判别也是抢劫罪,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