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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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形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无法取得取保候审批准:1.所涉罪行性质严重且预计会被处以较重的刑事处罚者;2.存在逃跑可能性或者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之人;3.具备销毁、篡改证据、阻碍证人出庭作证或者与他人串通口供能力的人员;4.不愿提供担保人或者未能按时足额缴交保证金者;5.过去曾因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现又提出申请的人员。

如果一个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或者有期徒刑,但是取保候审没有社会风险;或者这个人身患重病、处于孕妇或者哺乳期,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或者这个人被羁押的期限已满,但是案件还没有审结,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来维持诉讼程序,那么他/她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犯罪行为人的罪行相对轻微且并未对社会产生显著的危害风险,或者其健康状况无法承受拘留所中的生活环境,或者案件本身的事实与证据已经足够清晰明确,且可以预见到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轻的惩罚(例如管制刑、拘役刑或独立使用附加刑)等人个方面原因,此时通常无须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取保候审。

在取保候审执行阶段中,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明知故犯地违背了该项强制措施的规范要求——例如逃脱公安部门对其实施的调查、回避应有的传唤通知,抑或是施行了任何其他可能对案件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司法机构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仅凭自身权利加以决定,撤销当前所实行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以逮捕作为制裁措施。

以下情形符合取保候审条件: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取保候审过程中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形;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等特殊群体,若进行取保候审,可不致于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形;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结,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