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如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行,考虑到赌资数额较大且参与赌博人员众多这两个因素,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其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然而,具体的刑期将取决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在庭审中的悔罪表现等诸多因素,这些都需要由法院进行综合考量和裁决。
关于涉及开设赌场且赌资达50万元的犯罪行为,其量刑标准通常设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缴纳罚金;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仍然需要缴纳罚金。所谓开设赌场罪,即涉及到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及以赌博为主要职业等违法行为。
网络赌博犯罪中赌资的界定与判定依据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赌资的具体界定如下:本指导性意见所指的赌资范围涵盖:(1)当场查获的、明确用于赌博活动的各项财物与物品;(2)代表货币价值的代币、有价证券以及赌博积分等虚拟财产的实际价值;(3)在赌博设备上进行投注或者赢得的点数,其实际体现的货币数额。在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中,用于投注的现金、兑换筹码的款项以及通过赌博手段获取的收益均可视为赌资范畴。
在涉及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从犯若能符合特定条件,便可申请缓刑。具体而言,如若该名从犯并非累犯,并且被判定须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责,同时犯罪行为程度较轻,且展现出深感懊悔之意,并无再次实施类似犯罪的危险性,且其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那么便可考虑适用缓刑。
在我国,组织、经营或参与赌博活动皆构成犯罪行为。倘若涉案人员遭到逮捕,其非法所得将被依法没收,并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制裁。根据法律规定,此类罪犯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管制刑罚,同时还须缴纳罚金。若情节特别恶劣,可能会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仍需缴纳罚金作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