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项关键性的强制措施,主要应用于那些可能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时,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案件当事人,同样可以采用这一措施。除此之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也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之一种强制性措施,仅适用于那些被指控犯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或被告人,或者是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罪,但采用取保候审方式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案件相关人士。
轻型伤害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处罚,并且经评估,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第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考虑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那么在经过评估后,认为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时,也可以考虑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在被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律措施期间,该人并不等同于已经判定为罪犯。因为依据我们国家的法律原则,在任何情况下,个人的罪行都必须经过法院的公正审判并确认后才能得出结论。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在调查和审判过程中得到必要的人身自由保障,而并非直接等同于定罪。
取保候审是否构成刑事诉讼中的一项法律程序1.答案是否定的。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在经过全面审查和研判之后,所作出的并不将案件移交至法院进行审判的最终决定,以此来达到诉讼程序的终结。若犯罪嫌疑人是因为其并未实施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而被决定不起诉的话,那么他将不会留下任何案底记录,这对于其子女未来的发展也不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