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请注意,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服刑坐牢的含义。在此期间内,涉案人员虽然尚未被依法逮捕审查,但是还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条件,例如此类人员禁止擅自离开居住所在地,以及按照固定时间进行情况汇报等。这种法令性的行为性质被定义为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允许涉嫌人或被告人在审判结果公布之前在社会范围内自由活动,但务必确保自身能随时听从法庭传唤出席庭审。
取保候审不是释放,而是刑事司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就算申请得到批准,嫌疑人仍可能在侦查或审判阶段,不会直接被送进监狱。通常在申请批准后的几天内会调整强制措施,但具体的释放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当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获得取保候审之后,倘若他们被决定收押,那么按照惯例,这项命令会在接收到之后的较短时间内在规定期限内向其传达。然而,关于具体的执行时间并无统一的规定和模式。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相关部门会尽速完成这一程序。整个过程包括了法院的裁决、执行文书的制定以及送达、以及相关人员的交接等多个环节。
绝大多数情况下,监狱内的受刑人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作为法定的审理前刑事强制措施,只适宜于那些尚未被逮捕拘禁的涉嫌犯罪者或被告。然而,亦存在特例情形,如狱内的受刑人患有严重疾病且亟待医治,此时他们可以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
取保候审不属于必然判处监禁的方式之一。在此期间内,嫌疑人或被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耐心等候法庭审判的结果。假如最后经由法院裁决无需服刑,亦或是刑期低于其尚需履行的取保候审责任期限,那么当事人届时将不再有入狱服刑的可能性。反之,倘若确被判定应处刑罚,那么便会依法判决并执行相应的刑期。至于刑期的实际执行时间,则需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确定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