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对于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候审前所度过的时间是否应当纳入到其刑期之中,这是一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条文进行深入分析并给出明确解答的问题。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都有相关条款对这个问题做出了规定。然而,具体来说,取保候审期间的时间是否应当计入刑期,往往要视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而定。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其有效期自实际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这一阶段内,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均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静待案件的下一步审理进程。若在期限截止之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则可依据法律程序酌情予以适当延伸。
解除取保候审之期通常会于取保候审期限行将期满之际,或是相关案件圆满收官之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应条款第七十九条明定,无论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抑或公安机关作出之取保候审决定,其期限皆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若在该期限内案件得以顺利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完毕,则应依程序立即解除被保释人之取保候审措施。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进行调整。这就意味着,自取保候审执行之日起,其期限便开始计算,并不包含起算日期在内。
在执行保释(即你所说的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将这部分时间纳入服刑期。通常情况下,刑期的计算是从法院宣布判决开始后的执行之日起计,然而保释仅仅是在审判之前采取的强制控制手段,其并不包含在其实施罚刑这一阶段之中。因此,如果法庭判定你将缓期执行刑罚,那么缓期执行的时间段就会自判决最后确定的那一天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