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不算服刑。因为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不是刑罚,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正常生活。虽然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用坐牢,但不等于没有刑罚,不等于案件已经结束。取保候审有一定期限,到期后,要么变更强制措施,要么解除取保候审,要么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进入审判阶段。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期间均不得计入其捆绑期或者监禁期之内。在我国的法律框架内,所谓的“羁押”,是指向受控人或者被告人在看守所、拘役所等特定场所被剥夺自由行动权利的状态。然而,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则是允许涉案人员离开监管场所,等待法院最终审理判决结果的存在形式。其本质上并未涉及到任何实质性的羁押行为。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一般而言,取保候审期间并不被视为正式的刑期范畴。具体来说,刑期通常自判决书正式生效并开始执行之时开始进行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属于一项强制性的司法程序,而并非实质性的刑事处罚执行环节。正因为如此,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这段时期并不被纳入刑期的计算范围之内。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取保候审这一举措理解为并不包含在羁押期限之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是指由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依法要求部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以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来确保其能随时接受传唤,从而采取的一种法律强制措施。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他们无需继续被羁押于看守所内。
在刑诉法中,取保候审不是服刑,也不属于服刑范围。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没有被关押在看守所,但他们必须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比如随传随到、不得离开居住地等。这期间,他们虽然没有被实际监管,但也不等于他们处于刑事司法体系的实际监管之下,因此也无法将这段时间视为刑罚执行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