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诉讼截止日期就是三年,除非有些特别的规则说明了不同的时间长度。这个意思就是说,假如你作为债权人,你要是在这三年内没去法院告人家,要他们还你钱什么的,那这些权利就可能慢慢的不受法律保护了。不过,要是你的权利受到了伤害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一般的来说,法院就不大会管你了,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你自己提出申请,法院才可能考虑帮你延长。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了,想要找法院帮忙维护你的民事权益的话,需要在三年内把所有事情搞定。简单来说就是说,如果你是那些受害者,也就是债权人,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再到你看到那个借钱不还的家伙(这里指债务人),一直到你向法院提告之间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三年的话,那么你的这个案子,就很可能因为过期而过期,不能再得到法院的保护。
如果你要打官司,记住,你只有短短三年时间。除非法律特地的说它不是这样。也就是说,假如你借了钱给别人,然后超过三年还没去法院告他,那你的钱就可能没法再要回来。不过要是这个事情过去二十年以上了,那法院也懒得管了,除非你有特别严重的情况,法院才会给你破个例,延长诉讼时效。所以,别以为借条过久就是废纸一张,其实只要你抓住时机,这借条还是能用的。
有个规矩诉讼时效就是三年,除非是法律特别规定了别的时限。也就是说,要是你签了借条,然后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个时候就要赶紧去给人民法院打官司,否则过了这个期限,你的权益就可能不能再获得法院的保护~不过,要是这个事儿已经过去不止20年了的话,就算你没有在三年内去告状,那也是不管用~除非有啥很特别的情况发生,否则只能眼看着权益慢慢消失了。
你得知道这个欠条可是有有效期的,最多就只有三年。别看有时候会遇到法律专门规定的情况,可那种情况咱不太常见。就是说,如果你手里有个欠条,只要到最后那一天你没有跑到法院告他要保护自己的权利,那么你就要小心了,法院是不会再帮你要债。但是,如果欠条上的债务拖着欠着,已经过去二十多年的话,除非有特别的原因,大部分时候法院还是不愿意插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