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咱们来聊聊这个问题。依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具体要求来看,对于大多数案件来说,我们有三年的时间去追讨一个借条上的债务。除非法律上有特别说明,否则都是按照这个规定进行处理的。所以说你要是手里有一张借条,想打官司的话,一般的情况下,你只有三年时间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有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人告诉你,借条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
咱们民法典规定,要是你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纠纷,想让法院帮你解决问题的话,那请注意了,我们得在三年内把事儿搞定。这个三年是从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或应该知道权益受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比如说,你借给别人钱,结果人家不还了,那么从你发现这事儿那天开始,就得赶紧去法院告他,否则过了三年,法院可就不管你。
关于你问到的欠条的有效性问题,这里给你说两句。因为我们法律规定的诉讼时限是三年,也就是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情开始算起,只有在这三年里,你才有资格去告人家。所以欠条的诉讼时效就是从你发现对方欠钱不还的那一刻开始算起,总共三年时间。要是过了这三年,那你就可能因为时效问题失去了告他的机会。
其实这个就好比说,过了诉讼时效之后,债主就可以说不还钱。意思就是,如果你欠别人的钱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话,那人家是有权拒绝还给你的。不过,如果你在诉讼时效过期之后又答应要还钱,或者已经主动把钱还给人家了,那么你就不能再用诉讼时效过期来当借口,要求人家退回你已经还掉的那部分钱了。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起诉的有效时间过了以后,那个欠钱方可以推翻之前欠的债务了。也就是说如果你发现自己的起诉时间已经过期了,那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不还”,而且还能拿这个当理由来反驳对方。但是,如果在起诉的有效时间过去之后,欠钱方又主动答应要还钱,甚至已经把钱给还了的话,那他们就不能再用起诉的有效时间已经过去来做借口,也不能让人家把已经还掉的钱再还给他们。